华德榜论坛第7期: 道义、正义、名义何谓义?退伍老兵抛妻弃子为了义?

2020-11-11 17:13 来源:华德榜微信公众号 

华德榜论坛第七期:义

 

 

华德榜论坛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由华德榜发起主办的网上论坛。主题是:弘扬中华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每两周举办一期。每周围绕中国传统文化概念设定不同议题,让大家一起讨论中国文明,一起回味华夏经典。

 

论坛至今已经成功六期,六期议题分别是善恶、道德、诚信、孝道、忠诚、仁爱。六期研讨内容归纳整理后分别在华德榜公众号、华德榜官网、以及头条、搜狐、凤凰等媒体发表。请大家关注阅读。

 

华德榜论坛本期议题是:义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这里我们看到了义在君子心中的地位,从刘关张的桃园结义,到水浒英雄的侠肝义胆,我们看出了对义的追求;从大义凛然不肯过江东的项羽到到一身正气坚守正义的包青天,我们看出了对义的坚守;从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慨叹,到陈毅“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我们看出了对义的讴歌。

 

凡此种种,都反映了义在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时至今日,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如何看待“义”呢,本期论坛议题就以“义”为议题进行探讨。根据论坛发言内容,我们归纳整理为以下几个方面:1、什么是义?  2、义的多种含义  3、义的定义和属性 4、大义能否灭亲? 5、案例讨论一:退伍老兵抛妻弃子履行承诺的行为是义吗?6、案例讨论二:冒名顶替上大学如何体现正义?欢迎大家耐心阅读。

 

01、什么是义?

 

王教授: 义者,利之魂也!利者,义之归也!

 

义分正负。

 

正义:尊道诚信,崇德尚理,尽忠尽孝,知恩坦爽,正大磊落,爱憎深刻,亮剑于不,严惩邪恶!义,既是尊循,又是行为。大道至简,鉄肩之担。社会正道,必薄云天!

 

负义反之。

 

王教授: 生与义可以兼得,二者相生相辅,可相向而行!好人行善、诚信、忠孝、惩恶即为义,舍生取义是极端行为,不到最终不为之!

 

 

惠质兰心:@王教授 正义负义,很独特的观点。一般说义和不义,您这里的负义和不义有何区别呢?

 

问心阁: @王教授 啥是负义?怎么理解?是造成负面影响或结果的义吗?还是行义目的不纯正

 

王教授: 忘恩不就是负义吗?负义的内涵大于不义,包括好心办坏事!

 

问心阁: 忘恩是结果,负义主要强调结果的恶,是吗?我觉得如果设一个新词负义,那么出发点不对或结果危害性大的义都是负义。

 

惠质兰心: 忘恩负义,这里的负义主要是辜负情义。辜负情义未必是恶

 

Nocturne: 因为义本身是中性词,所以负义既可以说是结果也可以说是目的

 

问心阁: 这是这次论坛的一个发现或收获。华德榜论坛就是要不断的有一些新解,对传统文化中的概念进行延伸解读或根据时代发展需要造一些新词,以回答客观存在的一些新问题新现象。

 

问心阁义字是一个古老的文字,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义字繁体字上面是羊,下面是我。体现了义字的本来含义,也是义字最初的含义。羊是祭祀品,我是武器。组合起来反映祭祀先祖时的隆重和威仪。引申一下义可以解读为不惜使用武力捍卫先祖的神圣。再引伸一下解读就是为了某个神圣的人或物或事或一句话或一个思想和主义等而不惜代价去做。

 

问心阁:所以从“义”字本义上讲,最初的义就是仗义,义气,义勇,可以再延伸理解为道义,正义等,没有其它更深的东西。后人借用义字,拓展了义的内涵,才有义父,义子等。

 

务东: 是的,己之威义也,从我,从羊。这里看可能最早的义其实和仪相仿

 

务东: 我认为今天的主题义,它有很多种内涵和解释,所以就导致了在不同的情景都出现了义的字眼。义可以是.公正合宜的道理,比如道义,大义;也可以是情谊,比如情义,仗义;也可以是因抚养或拜认而成为亲属的关系,比如义父义母;或者是人工制造的义肢。在不同的语境下,义有着不同的内涵。其实我认为古代和现代的义的内涵是一样的。现在义的内涵可能更为丰富,但是其基础是不变的。

 

诚信学—华章:

  诚信就是靠谱的结果。《诚信学》就是研究、学做并应用靠谱结果的学问。因此,从诚信思维和《诚信学》角度来发表观点或谈看法不是为了卖弄,而是给人以启发、开悟和可靠结果。所以,用《诚信学》理论来论述“义”,不仅要说明白义之内涵,更要引导他人效行做到!

 

义字繁体字上面是羊,下面是我。羊很简单,指祭品,“我”指古代一种长柄多边多角的武器。其用意应该是威严又隆重的祭祀苍天或祖宗,那么我觉得义的本义就是“感恩”且有仪式感。

 

与义对应的是仁,都是大自然的要求,仁指爱,义就是对仁对爱的感恩和回报,所以仁义二字总是紧密相连。

 

Nocturne:@诚信学—华章 那也就是说义是一种报恩性的举动了么?那仗义,义气也是报恩的行为么

 

问心阁:可是古时候推崇的义不全是感恩回报呀,很多时候就是一种情绪的释放,或者对承诺的冲动性付出。@诚信学—华章

 

惠质兰心:@诚信学—华章 刘关张桃源三结义一开始是谁对谁的感恩回报呢?

 

Nocturne:所以有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名联。这就是对忘恩负义的刻画吧。

 

诚信学—华章:@问心阁 当然不全是感恩回报,但后面衍生的应用都基于此。

@管理员 :惠质兰心 至于刘关张桃源三结义应该是对这种机遇、天时的感恩回报

 

关公文化彭允好:义是人性中最良善的部分。朱熹说,义是人本源的良善之心,王阳明说,义即是良知。

 

关公文化彭允好: 道义的规范,不是为了维护道德,而是为了维护天道。道德和道义在适用上很多时候,是不同的。主流文化界讲道德,非主流文化界讲的是道义。道义的内涵,比道德要大的多。

 

Nocturne:@关公文化彭允好 看您是研究关公文化的,关公作为古往今来义的化身,他是怎么体现义的呢。

 

关公文化彭允好: 关公的精神,核心就是一个“义”字。义是根本,比如关公文化中的忠义、信义、侠义、仁义、勇义、节义、义气等,都是义在不同环境中的拓展。关公读春秋,是春秋思想的实践代表人物。春秋微言大义,“礼义之大宗”,是行为的衡量标准。

 

 宏承号: 这是一个朋友总结的,感觉有道理,转发

 

“义”,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义谓天下合宜之理,道谓天下通行之路,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

 

管子认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叁曰廉,四曰耻。义为第二,可见义对于中华文化的重要性。

 

孔子也早早提出了“义”的重要性,而孟子则进一步阐述了“义”。

 

孔子曰:“君子喻于义。”“见义不为,无勇也。”“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是故见得思义,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君子以义为上。此后,“忠孝”、“仁义”、“侠义”等随之派生而出。

 

如《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就是“义”之典型,他对刘备忠心不二,当有机会擒获曹操时后能念及旧恩,网开一面。

 

《水浒传》中,梁山群雄,侠义之士比比皆是,不分帝王子孙还是富豪将吏。他们所具备的除暴安良、扶弱济贫、仗义疏财等义举,在国人看来就是对“义”的最好诠释。

 

义是一种形式上的表现,同样也是每个人内心的一种道德规范。正是因为有“义”的存在,中华民族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义”诞生于封建王朝,但它的内涵已经远远超越了时代的局限。简单地说,就是在别人有难时出手出头,帮人一把,即为义;或者,在别人需要时,及时出手,帮别人一两下,即为义。

 

“义”字当头,贯穿了中华文明几千年的历程,使得国人对于“义”字有这独特的情感。

 

义,已然成为了人民的道德品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关于“义”字的标签。如果你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那么相信你的为人也绝对不会很差。

 

仁、义、礼、智、信称为五常。其中仁义则是儒家所主张的,更加代表的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

 

字通显:号苦集灭道: 意义,一指人或事物所包含的思想和道理;二指内容,三指美名、声誉;四指作用;五指价值。由一般道理引申到对正义的美誉

 

问心阁:

 

水调歌头•义

——为华德榜论坛第七期而作

宋向清

寒剑烈马疾,

三拜桃园中。

生死一碗血酒,

一诺金兰重。

晚霞醉面炼熔,

春瓮吸池垂虹。

气概摘月宫。

共梦新曙光,

曙光总匆匆。

 

别桑梓,

挽雕弓,

怀倥偬。

落尘流云,

(he)(bian)多被风戏弄。

正气无需梁山,

真理自然圣翁。

阳光普照众。

豪迈高临伫,

挥斥令群雄。

         2020-6-20 北京

 

02、义的多种含义

 

Melody: 古代的义,多指尊贤,孔子曰“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孟子曰“义之实从兄(尊长)是也”,君敬、臣忠、父慈、子孝。现代的义,多为正义,维护公正的道理和正直的行为。

 

问心阁:义字在现在应该更多的体现为正义,倡行正义。不宜宣传义气,仗义等,容易引起社会认知混乱,甚至可能诱发部分年轻人为了义气而无视法律。

 

Melody: 有的兄弟义气和仗义确实不宜宣传,尤其是对于某些价值观还不完善的年轻人现在需要主要宣扬的是正义和道义

 

Melody:“义气”和“仗义”的异同?相同点在于,两个词都有为了正义的事或者主持公道而站出来冒险或者自我牺牲的意思。不同点在于侧重对象,“侠之仗义,兄间义气 ”。侠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比如为了路人仗义直言;而义气多指本就认识的人、亲近的兄友,因为本来就存在的良好关系主持正义,比如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而“道义”一词,又加入了道德的元素,是维护道德的正义,而不是维护朋友关系、为某人出头之类的。

 

惠质兰心古义多指道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今天人们更多追求正义

 

字通显:号苦集灭道: 正义之师,不义之财。人的评价,除了道理之外,还有价值取向,向善为正,向恶为否。

 

方法、工具是中性的,好人可用,恶人亦可用。善人用恶法恶法亦善,恶人用善法善法亦恶。

 

问心阁:名义之义是什么意思呢?

 

惠质兰心名义的义是不是一种仪式和形式呢?

 

诚信学—华章: 名义之名可能通明吧,是表明的意思尚缺深思!

 

关公文化彭允好:名义,是挂靠“义”裁决事物的本然属性,赋予一种身份或名称。

 

问心阁: 名义之名是姓名,名义之义是威仪,名义,就是姓名之威仪!体现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比如彭允好的名义就是彭允好这个人的威仪。但华章的名义就体现了但华章这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Nocturne:人民的名义,就是人民的威仪

 

问心阁:@Nocturne 是的。看起来可以套用,说明这样解释名义有一点道理。

现在讲义更多的应该是正义和公义。

 

Nocturne:是的,泛用性就证明了合理性

 

诚信学—华章:@问心阁 这应该是一种理解吧

 

关公文化彭允好:名义,就是以义之名,人民是具有正义性和公义性的,所以才会有很多政治任务以人民的名义发出自己的号召或主张。

 

诚信学—华章:名义一词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

 

03 义的定义和属性

 

问心阁:义可否这样下定义?义是指基于理性的逻辑思维和判断而在意识和行为上做出的感性选择。

 

诚信学—华章: 比如义的造字我认为就是对天地对祖宗的感恩和回报。所以,这种义不一定完全对人我觉得义不应该有任何形式的选择

 

问心阁: 也就是说义的基础和前提是具有逻辑性的,是理性的,但义的手段和结果未必符合其理性判断。 事实上义的做法就是感性多于理性,包括祭祀实质上也是感性的。

 

祭天难道就真的可以风调雨顺?祭祖宗难道就可以让祖宗在冥界幸福安康且可以保佑后代?不能。它只是一种情感的表达。

 

诚信学—华章:你这么一说,还真的要再三好好思考了!

 

关公文化彭允好:义是理性的,但义又具有感性(准确的说是天性)。

 

关公文化彭允好:《释名》中解读: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韩诗外传》云:“节爱理宜谓之义”,荀子云:“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物者也。”这就是义的理性部分。

 

惠质兰心:@关公文化彭允好  义本是理性,比如道义,社会规则应该是理性的。但生活中的哥们义气好像又成感性了。

 

Nocturne:关于道义和义气这些诸多关于义的词汇,都是对于义的内涵的扩展了。所以可能有些词汇偏向于感性,有些偏向于理性


问心阁:义这个字是汉字中最早出现的一批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有出现,都是围绕着祭祀造的字。而古代造字体现了他们对大自然的认知,对人类社会的认知。

 

应该说那个时候中国人用字表达情感,就产生了象形文字。象形文字是感性的,由特定意思表达,而英文等由字母组成的文字是理性的,没有特定意思表达,只是通过不同字母的组合体现不同词汇的逻辑关系。

 

问心阁: 根据义的造字原理,可以认定义是一种仪式,反映的是一种对人或物的敬,是礼仪,客观上表达给公众的是威仪,是权杖之力。

 

诚信学—华章:祭祀主要表达的应该是感恩,至于祁望应该不是本义。只有抒发了这种情感才使得这种感恩上升到一种精神,以至于让后人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关公文化彭允好: 义气,最初是由义而产生出来的浩然正气,浩然者,即是以正直养护,在道和义的原理指导下催生出来的。

 

《礼记》中说:“天地严凝之气,始于西南而胜于西北,此天地之尊严气也,此天地之义气也。”人类在社会活动中,以义气相互帮扶,相互支撑,逐步演变成了江湖社会交往的一种行为方式。

 

关公文化彭允好: 义的源头就是感恩,这就是天道施,人道义。感恩,就是天道和人道的纽带,也是义的初心。

 

问心阁: 在古代,讲义更多的表现就是义气,仗义等,而那个时候义气之义就是舍生取义,义气之气就是浩然正气。@关公文化彭允好

 

关公文化彭允好: @诚信学—华章 所说,从最初的祭祀、字形上,义都是基于对天道的感恩而出现的。

 

惠质兰心:@问心阁  赞同仪式之说。因为有仪式和形式感,才有后来的名义、义肢之类的词

 

Nocturne:义的本意简单,随后的丰富内涵都是根据历史文化演变出来的

 

关公文化彭允好:”乃一切道德之根基。《礼记》云“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德之发也”。

  

诚信学—华章:@Nocturne 是的,只要抓住本义,其他衍生之义就可顺义而为而想再创新

 

关公文化彭允好:义代表公,又是公义,公义是自然、天道的属性了。一般的案件、事件是达不到公义这样的高层次的。

 

诚信学—华章:@关公文化彭允好 义代表公,又是公义,公义是自然、天道的属性了。一般的案件、事件是达不到公义这样的高层次的。这归纳的很好!

 

关公文化彭允好: “義”字的写法,上羊下我。《康熙字典》《说文》中解读:“義,已之威仪也。”从我,从羊。《注》中说:与善同意,故从羊。羊为六畜之一,是祭祀天道的祭品,所以,“義”字创造出来时就已具有“上承天道”的天然属性。

 

道义二字,是自然法则。道是天下通行之理,义是天下通行之路。孟子云“义,人之正路”。这就是孟子对义做出的定义。

 

儒家经典《春秋繁露》云:“天道施,地道化,人道义。”人道义是天道规则施行人类社会的具体显现。

 

问心阁: 义就是为承诺或信仰而勇,承诺和信仰究竟是否正确,不一定。所以,从现在的观点看,义不一定表现为褒义词,如哥们义气等就明显具有贬义。

 

字通显:号苦集灭道: 义的基本意道理,中性词,指导人们如何做事。人心有善有恶,依向善之心,为达到善的结果依义办事,即为正义。仁义,人事之极则:做人仁者爱人,做事有理可寻。

 

惠质兰心:义本身可能无所谓褒贬,看什么时候什么情况坚守的义了,日常生活中的哥们义气未必是褒义,为追求理想的大义凛然 ,追求信仰的公平正义,就一定是褒义了。所以我们要倡导的是褒义的义。

 

务东:正义作为一种宽泛的道德范畴,引申了原本义的涵意,变成了一种评价的标准和评价的体系,一个人的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就是正义的。这时的正义中的义,超脱了原有的义字的本意内涵

 

字通显:号苦集灭道:正义不是某一个人的标准,而是符合向善的具有积极的普世言行。

 

04 大义能否灭亲?

 

随风飘扬: 大义能否灭亲?

《春秋左氏传》记载了石碏大义灭亲的故事:鲁隐公四年,卫国大夫石碏的儿子石厚追随弑卫桓公自立的州吁,被石碏杀死,受到“君子”的高度赞扬。“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大义不可灭亲,还因为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亲情是最初始的人际感情。它们都是人类社会得以建构和拓展的最基本、最恒定的基石,不容动摇,不容损毁。不只是各种不靠谱的道义和政治正确不可以灭亲,即便是传说中四海皆准的千秋大义、颠扑不破的宇宙真理,也不可成为骨肉相残、亲人互害的理由。

 

问心阁:@随风飘扬 大义不能灭亲!但凡大义灭亲一定是社会发生了扭曲。亲一定是最然的心护之本,爱亲护亲才是社会的根本。

 

惠质兰心:@随风飘扬  大义能否灭亲,义与亲情的一种冲突选择。的案例一就反映了这种冲突。

 

关公文化彭允好:能否大义灭亲,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绝大多数下是不可以大义灭亲的,大义灭亲只是在极为特殊的环境及条件下才可以。

 

Nocturne:是的,大义灭亲都是出现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这时顾及的大义往往是民族之义国家之义等,灭亲大多是灭的比如卖国求荣,背叛民族的奸细等等

 

惠质兰心:亲情是自然法则,大义灭亲是特殊时期外力强加的。

 

诚信学—华章: 大义灭亲!我认为完全是一种社会需要和社会行为,这一定是建立在亲已经不义之上

 

惠质兰心:@诚信学—华章  不赞同大义灭亲完全是一种社会需要和社会行为的观点。

 

汉代法律已有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具体是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隐瞒,不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

 

关公文化彭允好:如果不达到一定的标准就进行所谓的大义灭亲,其实就是一种出卖和做叛徒。

 

关公文化彭允好:这个标准,古代社会是有的,就是春秋决狱。中华法系都是以春秋大义精神来进行断案和论刑罚的。

 

“春秋决狱”的核心是“论心定罪”,也就是按当事人的主观动机、意图、愿望来确定其是否有罪及量刑的轻重。董仲舒说:“《春秋》之决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审判时都是按照动机以及伦理道德来定罪量刑的,不是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定罪。春秋决狱的核心就是义,就是春秋大义精神,只是后世人把麟经念歪了或走入形式了。没有真正理解义的精神内涵。

 

问心阁:@关公文化彭允好 春秋决狱是唯心的,完全以孔子思想为标准,不客观。

 

问心阁:主观动机和意图的断定也是基于儒家思想,其推定手段是主观的,推定结果也是主观的。缺乏现在的以客观为依据的技术手段,是那个时代崇尚儒教的社会体现。

 

关公文化彭允好:像目前国家对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越来越看重,符合德法并举的治国方略,很大一部分也是从春秋决狱来的。汉典唐律明清法典都是以春秋决狱为基本原理的。

 

惠质兰心:春秋决狱与当时的礼法社会有关。将法律道德化,推动了儒家思想的传播。在道德对社会的社会作用上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了以后的德主刑辅思想

 

关公文化彭允好:义是中国立法思想的基础,无论礼或法,都是从义中抽离出去的。现代社会把德和刑,礼和法并列,其实都只是义的两个线路而已。

 

问心阁: 春秋决狱体现了浓郁的儒家文化,是中国司法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历史进程,是客观存在,也为古代断案寻找到了一条诉讼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评判方法,但这并说明他就是科学的,以现在的司法技术和手段来讲,他还是不科学的。因为有了春秋决狱,古代一些判官就不再寻找证据了,就可以直接主观判案了,还可以美其名曰这是朝廷懿旨,所以古代通过贿赂而实现翻案的案件比比皆是,冤假错案比现在多得多。

  

案例一:抛妻弃子履行承诺是义吗?

 

2011年青海卫视播放过一个这样的故事。两个战友(郝先生和龙先生,)一起入伍,一起入党,亲如兄弟。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龙先生误投了弹,郝先生为了救龙先生而牺牲了,郝先生临终时说:你要照顾好我妻子和女儿。

 

为了战友的临终嘱托,作为幸存者的龙先生走进了战友的家庭,自己的妻子找过去的时候,被他撵走了。

 

多年后他说,当时战友的妻子哭得死去活来,战友4岁的女儿哭着叫爸爸。战友是为了保护他而牺牲的,他要记着战友的嘱托,所以他打了自己的妻子,并让自己的妻子离开,想安顿好一切后再去找妻子解释。可等他回去找时,妻子带着自己的女儿外出打工了。

 

战友妻子不久后去世,龙先生独自子抚养着战友的女儿,他说战友的嘱托就是他的命,是他的命根子,他拼命工作,让女儿上最好的学校,直至研究生毕业去澳洲工作。

 

而和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直到20年后,在龙先生生活的城市,再次相遇。这才得知,自己的女儿生下来就有病,一直靠自己的妻子给人做保姆维持生计。龙先生说他对自己妻子和孩子的愧疚一直都在,天天都在想着偿还。

 

对于故事主人公龙先生的行为,您怎么评价呢?

 

务东:对于案例一中的龙先生,他做法中体现的义气,其实就是基于承诺的一种牺牲。而在我看来,龙先生的做法就并不恰当。他遵守了与朋友之间的约定,展现了他的义气。但他却磨灭了自己对于自己家庭的责任。他本可以有更好的做法,而不是一味的按照义的标准去行事。

 

务东: 是的,这种行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行为方式确实有失妥当。

 

惠质兰心:龙先生的做法的确是一种义气,但这种为了履行承诺,抛妻弃子的行为是否适当值得商榷。

 

惠质兰心: 他用自己的义举让战友之女获得了如山的父爱,可对自己的妻子女儿终究是愧疚了20年。在他的观念里,始终有一句话,战友的嘱托就是他的命,他的命是战友用命换来的,如果当时不是战友保护,牺牲的就是他,他的妻子女儿也就没了他这个亲人。也许这就是他坚持20年的原因吧。

 

Nocturne:这位龙先生,以义的名义实则是报恩行为,但他付出的是对家人的亏欠,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效仿和提倡的。报恩还义可以有更好的方式。

 

问心阁:案例一体现的是义与爱的冲突,因为义而搁置了爱。当龙先生把报恩作为首选的时候,他把忠孝仁爱等都搁置了,这种做法不应该提倡。义的最致命之处也在于此,就是他可以让人神经质,义可以让人神志昏昏,中邪一般。

对于案例一不提倡效范。龙先生的做法更多的是报私恩私情,意气用事了,缺少些理性。

 

关公文化彭允好: 龙先生的行为肯定也是义,既有信义,也有侠义,表现了古代义士的重然诺,轻生死等精神,这种精神令人敬佩,但是对义的践行还缺少对家庭的责任,有残缺之憾。

 

义要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龙先生对战友做到了义,对妻子儿女却是薄情。这虽然是一种两难,但龙先生却有些偏执了。在照顾战友遗孀的同时,也应说服及安排好自己的妻子儿女,否则义的价值就会弱化。

 

问心阁: @关公文化彭允好 认可,仗义不能弃爱,有爱的支撑才会有更好的义举和义效。

 

惠质兰心:@关公文化彭允好  赞同,重诺言行仗义是好,为了义而放弃家庭之爱就不好了,二者兼顾才完美。

 

诚信学—华章:我认为龙先生的行为是愚忠,用诚信理论准确而论就是“信而不诚”。信指遵守和战友的承诺,不诚指抛弃本该应尽的义务,照顾自家的亲人

 

惠质兰心:@诚信学—华章  这里的龙先生确有报恩之意,为什么不是义呢?而定性为愚忠呢?

 

诚信学—华章: 愚忠还真不是不义,或许是义过了头

  

案例二:冒名顶替上大学正义何在?

 

 最近发生的山东聊城市冠县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在网上流传很广。高考“落榜”16年后,心怀大学梦的陈春秀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然而,在信息填报时她才发现:自己的名字已经在山东理工大学“就读”过,并顺利毕业。至此,她时隔16年才知被冒名顶替上大学。

 

610日晚,山东省冠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针对媒体报道的“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责成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开展调查。

 

611日,山东冠县政府发布通报称,已查实顶替者为陈某某,系该县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目前已被停职,县委、县政府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此前,山东理工大学已经发布了注销冒名者学历的公示。对于这个注销决定,网上有人说,这是迟到的正义。

 

对于注销学籍的决定,陈春秀认为不公平,这是当年我考上的大学,直接注销意味着我无法重新入学,我想恢复自己当年的名誉。陈春秀告诉记者,自己曾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重新上学的请求,但对方以无此先例拒绝。结合案例,请您谈一下对于正义的理解。

 

务东:对于案例二中所谈到的正义,我认为正义就是按照流程对于冒名顶替的人进行相应的惩戒和处罚,对于受害者,直接进入大学学习也并不显示公平和正义。既然受害者十六年后想再进行教育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权力受到侵害。那么对侵权人进行惩处后,对于受害者应该继续给予可以重新申请成人教育的机会。而不是因为我受害了,我就可以借此获得一些特权,这样的正义不算是正义。

 

惠质兰心:  您提到的按照流程很重要。这就是程序正义。在规则设定时,首先要保证程序是正义的。这比实体的正义更重要。

 

宏承号如何实践正义原则?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的概念。

只有在每个人都受到无社会差异的对待时,正义才会出现。我们假设将全体社会成员都集中到一个幕布下,约定好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走出幕布后会在社会中扮演什么的角色,然后大家一起讨论针对某一个角色大家应该如何对待他。比如如何对待市长,如何对待清洁工。这样一来,没人会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给出不公正的意见,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来的位置,一个不想善待清洁工的人走出幕布之后可能就得扮演清洁工的角色,一个想让市长权势滔天的人走出幕布之后并不能确保这对自身有利。由此,在“无知之幕”下面,弱势群体能得到应该的保护,优势群体也不会得到过分的利益。

 

字通显:号苦集灭道:坚持正义,与人为善,一个是遵守法律,一个是问心无愧。法律是某一阶段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标准,但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就要靠良心把。比如进口未经批准的药物救死扶伤,后来法律改了。

 

惠质兰心:@Nocturne 受害者被冒名顶替了,当时她有进入大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但不知道,现在知道自己曾经有这份权利,想要去行使这个权利 ,这不是特权啊,是她原本就有的权利

 

宋向清: 案例二体现的是社会的公义、事情的道义和法律的正义。顶替者和被顶替者重点前期不在义而在信,后期被发现后体现的是正义和公义。

 

宏承号:公平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该来的迟早会来。但是,迟到的公平正义终究是打了折扣的公平正义,当事人被顶替、篡改的人生和命运已经永远无法挽回。对这种肆意践踏教育公平底线的违法行为,社会上下早已形成共识:不仅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更要完善制度、堵住漏洞,坚决封堵“拼爹”“拼钱”钻空子的空间。

 

惠质兰心:在案例二中,惩罚责任人绝对应该的,合理的,难得就是如何做对受害人才是公平和正义的。

 

宋向清:就现实情况来看,案例二中双方都是受害者,既得利益人需要对利益应得而未得者给以补偿。核心是对官方和校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惠质兰心:@宋向清 为什么说双方都是受害者呢 这里的应得利益是多年前的上大学及上大学后人生价值的实现,这个怎么补偿才算是公平正义呢?

 

宋向清: 被顶替者肯定是第一受害人既得利益者被披露后,不仅失去了现有的工作和待遇,而且失去了社会信誉和做人的尊严,连带子女和家庭都背负不仁不义之骂名,所以她也是这件事的受害者。

 

惠质兰心:对于冒名顶替者本人,没有考上大学而拿了别人通知书去上大学,明知道是违法的,只是她不知道违法成本有多高。她的既得利益也根本不合法,她不是受害者。

 

就像是小偷抢了别人东西未被发觉,后来被发觉了,被曝光了,能说小偷是受害者吗?我觉得那是她咎由自取。

 

宋向清:如果顶替者能够预知会出现现在这种局面,可能当初别说掏钱活动,就是白给她,她也未必要。

 

惠质兰心:@宋向清 不同意您的观点。如果这样说的话,任何违法者岂不都是受害者了。

 

宋向清:顶替者当初是受益者,现在事态发展,她也成了受害者。因为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一定不是顶替者,而是顶替者的父亲母亲或其它亲属。顶替者仅仅是按照亲人的安排去做了。

 

惠质兰心:可上大学的时候已经是成年了,亲人安排做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了吗?

 

宋向清: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施害者,也都是受害者。每一个罪犯都祸害了别人,也作践了自己,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是被自己祸害者。

 

应该受到的惩罚是法律加持的,关键是罪犯还要承受很多不属于法律加持的惩罚,所以我们说罪犯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甚至还害了家庭。有些家庭因为一人犯罪,全家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有些不得不搬家,也说明害人者同时也是被害者。

 

务东: 我认为这里说顶替者是受害者的方面,应该是除开这个事件本身以外,还会因为社会舆论和消息传播发达的现实,她和她的家人会受到远大于承受程度的迫害网络暴力和舆论迫害不就是这样的么

 

Melody: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同样,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是做了不义之事或触犯法律,确实要得到惩罚。不光当事人,还有那些给顶替者提供条件的没有忠于职守的人们。

 

惠质兰心:惩罚责任人是首当其冲,这个责任人包括顶替者本人和与此相关的其他责任人都要罚,这是毋庸置疑的。关键是下一步如何做,才能是对被冒名者利益的公平正义呢?

 

惠质兰心:受害者提出我当时考上了大学,我现在才知道,我要去行使上大学的权利没错啊

 

宋向清:现在已经不能行使那个时候的权力了,权力也有失去效力的时候录取通知书是当年的,只在当年有效

 

惠质兰心:权力失效责任不在当事人啊不能说现在法律没这规定就不可以吧,法律是可以变化的啊

 

务东:对受害者利益的维护,无非就是要求学校特事特办,学校的决定也无分对错,各有各的考虑,直接录取十六年前的考生,是否是对十六年后的考生的不公平。可能转化为侵权一方的经济补偿会更为合适。

 

惠质兰心:@Nocturne 这个补偿怎能补,因为上学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涉及到一个人一生价值的实现,补多少很难定啊

 

宋向清:时过境迁,团长已经有人接替了,你说我失散了,又回来了,还让我做团长吧。那是不可能的,你的团长权力已经在新团长上任的时候被取消了。

 

Melody其实我个人觉得,可以给受害者入学享受教育的权利,毕竟当年她考上了,至于她如今能不能顺利毕业取得学位、日后能不能达到一定的成就和社会地位,还是得靠自己的努力,也不可能直接把冒名顶替者的人生置换给她。当然学校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大多时候还是得按章程走,不一定都能从道义、从人情温度、从同情的角度解决问题。这也是很多网民们认为矛盾的地方

 

惠质兰心:@Melody  同意您的看法,应该给她受教育的权利

 

高校规定可以改的,原来规定在校大学生不可以结婚,现在不是修改为可以结婚了吗

 

宋向清:补偿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法院判决。但让顶替者拿出所以工资给被顶替者是不合适的应该是心理补偿或精神补偿

 

务东:是的,无法补偿,那又能怎么办呢。就像一个被国家错判的案件,当事人被冤判入狱十几年,沉冤得雪后又如何去追究,只能是索取经济赔偿

 

惠质兰心:@Nocturne 国家错判给案件,在实行国家赔偿时详细的赔偿标准。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来

 

Melody:@惠质兰心 是的,希望制度以后也会有更人性化的方面。不过制度确实也不能过于灵活,每个事件都有其特殊性只要是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就是最趋于合理的制度

 

务东:就像现在网友讨论的一样,都是在说侵权人如何如何无耻,如何如何耽误别人一生,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时间无法回溯,大家的着眼点应该是在以后怎样严格高校的入学审批核查,怎样杜绝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惠质兰心:@Melody 既有原则,又有灵活@Nocturne 还有就是补救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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